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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xyz2700 on Jan 28, 2024 22:16:49 GMT -5
喷射”检察官就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的协议向联邦最高法院给出的解释似乎没有多大意义。在致亚历山大·德·莫赖斯部长的一封信中,检察官表示,他们创建了“股权基金”以便能够收到这笔钱,因为这家国有公司与美国司法部(DoJ)达成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同意支付罚款,并确定,如果资金不移交给联邦公共部,则将保留在美国财政部。 卡洛斯·莫拉 / SCO / STF “洗车”检察官要求部长亚历山大·德莫赖斯遵守巴西国家石油公司与美国司法部签署的协议中不存在的条款 Carlos Moura / SCO / STF 但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在美国的协议中并没有这样的规定。这家国有公司在那里签署了两份协议,一份与司法部签署,另一份与美国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签署。两项协议均规定,巴西国家石油公司支付的大部分罚款必须“交给巴西当局”。 与司法部的协议谈到将 80% 的资金送往巴西。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巴西国有公司所欠的金额必须从与美国少数股东签署的协议中扣除。 这些协议都没有提及公共部门,也没有对汇款施加条件。他们只规定了最低付款比例,如果不遵守规定,将处以应付金额 50% 的罚款。 检察官的解 Whatsapp 号码数据 释是为了指示总检察长办公室提交的 ADPF 反对在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协议中设立“股权基金”。在MPF版本中,协议规定设立该基金,由巴拉那州MPF控制,接收国有石油公司支付的一半资金。另一半将交给那些针对该公司提起仲裁程序的人。 亚历山大·德莫赖斯部长暂停了该基金的创建,但维持了该协议。他表示,法律并无规定宽大协议中罚款的款项须转入强积金所控制的基金。正确的做法是把钱留在国库,以补偿受害方。 然而,检察官在给部长的信中表示,他们是协议谈判中国家利益的合法代表。他们列举了三个原因。首先,因为自称的特别工作组负责起诉和审判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腐败有关的案件。其次,因为该案涉及侵犯社会分散权利的罪行,而社会的代表是国会议员。最后,因为如果没有调查,协议的原始签署方美国政府就不会知道奥德布雷希特的不当行为。 所有这些都是为了避免第 3,810/2001 号法令的文本。该法令涉及巴西和美国之间的刑事合作协议(MLat,其英文缩写)的国有化。附件一第二条第 2 项的案文很明确:“对于巴西联邦共和国,中央机关是司法部”。 检察官的理由是,“该协议本身并不是国际合作的工具,因为它没有直接涉及北美当局。”检察官称,事实上,这是“洗车”特别工作组的努力,以确保这笔钱被汇往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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